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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建设

安徽三联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管理规定

2025-05-09   来源:团委   点击:10

一、总则

安徽三联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(以下简称活动中心)主要用于开展各类校园文化、艺术、体育、科技活动。为把活动中心建设成健康、文明、高雅的文化场馆,特制定本管理规定。

二、场地使用与管理

1.活动中心是学生团体的固定活动场所,是大学生实施素质拓展计划的基地,隶属校团委,由专人负责日常使用管理。

2.活动中心使用安排遵循校级活动优先,兼顾院级活动、社团活动的原则。

3.使用单位要有组织、有计划地利用场地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活动。

4.使用活动中心,需填写安徽三联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,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,提前五日送交校团委,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,送交活动中心管理人员予以协调安排。

5.每次开展活动,使用单位必须明确2名场地使用负责人(至少有1位老师)。

三、设备使用与管理

1.使用活动中心的音响、灯光等设备时,除活动中心安排的专业人员外,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。

2.活动中心其它设备,非批准范围内的,不准私自动用,如有违反,除进行批评教育外,被损坏的物品必须按原价赔偿,如有丢失按原价双倍赔偿。

3.任何部门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将活动中心的任何设备带离活动场地。

4.如遇人为原因造成设备、座椅等财产损坏,活动组织单位应按原价的3倍赔偿,并责罚该活动组织单位停用一学期。

四、活动纪律与行为准则

1.活动内容要健康向上,不得进行违法活动。

2.入场者穿戴要整齐、大方、得体,不许穿拖鞋和袒胸露背的衣服进入场地。

3.不得在场内大声喧闹,不得有任何不文明行为。

4.入场者要自觉服从活动中心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
5.管理人员要文明服务,礼貌待人,协调安排活动中心的使用,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
6.对于违反规定者,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,不听规劝者有权清除出场;造成严重后果者,工作人员要及时上报校团委,并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。

五、安全防范

1.校团委根据活动中心需要,配齐、配全防火防盗等设施设备,活动中心管理人员要定期进行检修,如发现问题,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解决。

2.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玻璃门窗和各种设备、设施、线路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不得延误。

3.未经管理人员许可,任何人不得擅自接线、拉电和安装其他电器设备,不得乱涂乱画。

4.室内严禁吸烟、严禁携带一切有可能危及安全的火种、化学药品等入内。

5.工作人员要做好值班管理登记情况记录,保护好室内物品,做好各项安全防卫工作。

六、室内卫生管理

1.活动中心卫生采取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,活动结束后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进行卫生清理或设施整理等。

2.使用中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杂物,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

3.日常卫生由工作人员负责,要确保室内卫生清洁、干净。

七、附则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解释权归共青团安徽三联学院委员会。